發(fā)布時間:2018-2-3 瀏覽次數(shù):3343
最近,國內(nèi)幾個著名高校都發(fā)生了學生自殺事件。
消息傳來,我做了兩件事,
一 是在我的微薄上寫道:惋惜、悲哀、反思,但切勿將此簡單歸因于失戀、學業(yè)受挫或者抑郁癥,正如官員自殺也并非抑郁癥可蔽。否則只會使自殺擴散。
二 是我們中心在北大進入“枕戈待旦”的狀態(tài)。
為何“枕戈待旦”?
因為在大學生人群中,有認真考慮過自殺的(不是一閃念,是考慮用自殺來解決自己的困擾)大約占到 10-15%。這類大學生在獲取此類自殺致死的消息之后,會受到暗示、強化或者引發(fā)其將自殺想法付諸實施。而獲取有關自殺的詳細信息,如自殺方式、時間、地點、誘因等則會進一步增加其嘗試自殺的可能性。例如失戀者會因為發(fā)現(xiàn)有人因為“失戀”而自殺,則可能起而模仿。
“枕 戈 待 旦” 有 必 要 嗎?
在最近一次圣誕夜自殺事件之后的第二天 8 個小時之內(nèi),我們連續(xù)進行了三次危機干預,這三位有自殺傾向的同學都報告其了解到最近的自殺事件及其細節(jié),并認真地考慮仿效。
去年 11 月,我們中心和斯坦福大學心理咨詢中心聯(lián)合舉辦了朋輩輔導的培訓項目,主講者 Martinez教授在講到危機干預時,給大家播放了一個中文視頻,是去年在某高校發(fā)生大學生自殺事件之后,某電視臺前往現(xiàn)場采訪的新聞。
Martinez 教授不無困惑地向我們發(fā)問,
為什么中國會有這樣的新聞,你們難道不知道報道大學生自殺會導致自殺傳染嗎?
為什么要這樣詳細地報道大學生自殺呢?
媒體為什么會關注并報道大學生(和其他人群)自殺事件呢?
從傳播的角度,顯然是因為公眾關注。而媒體是負有向公眾傳達信息的責任和利益的。
那么為什么公眾,也就是我們,會如此關注自殺的信息呢?
我認為有三方面的原因:
從文化層面,我們并不排斥自殺。在西方文化中,自殺是被否定的。因為西方的宗教傳統(tǒng)中,自殺是絕望,絕望是對神的最大的背叛,即放棄對上帝的無所不能的信仰。所以,自殺是最大的原罪(sin)之一。而在以中國為代表的東方文化中,自殺并不那么負面,甚至我們倡導舍生取義,例如田橫五百士的故事。有的時候,一個人做了對不起別人的事,以自殺來贖罪,或者自證清白是被肯定的,韓國前總統(tǒng)盧武鉉即是典型例子。
從社會層面,當今中國進入了一個所謂社會轉型期,在高速發(fā)展過程中也積累了大量的社會矛盾,我們都普遍感受到越來越大的生活壓力、焦慮。這使得我們在遇到社會事件后,幾乎是不假思索地會將其歸因于最糟糕的可能性,歸因于我們所感受到的社會不公現(xiàn)象。富士康事件即是典型例子。
而在心理層面,在人類進化過程中,就發(fā)展出對危險、死亡信息的會更加敏感和關注的傾向。有心理學家提出適應性的保守假設,即人對某些事物、情景和現(xiàn)象表現(xiàn)出過度的恐懼和關注,甚至有過度反應。而這種對負面、有威脅的信息的關注是有利于生存的,因為在同樣的危險環(huán)境中,能保持警覺察覺危險信息的人顯然生存的機會更大。
那么我們有知情自殺的權利?新聞媒體有報道自殺的自由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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