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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的寬度與質(zhì)量決定內(nèi)在力量的大小。
01
我現(xiàn)在還記得小時候的一件事。
上小學時,某天,家里來人做客?腿思业暮⒆印跋嘀小绷宋姨貏e喜歡的書包,跑過來對我媽說:“阿姨,我想要這個書包!
當時我也在場,有一種很不祥的預感,空氣凝固一般,我眼巴巴望著我媽,希望她能做出正確選擇。
結果,我媽很爽快的說:“這個書包就送給你把!
我內(nèi)心的怒火“噌”一下燒了起來,立馬把書包奪了過來:“不好,我為什么要給你?”
沒想到我媽繼續(xù)補刀:“你這孩子,怎么這么自私?!”
相信大家都有過類似的經(jīng)歷,除此之外,可能還常聽到的一句話是:“你是大的,要讓著小的!
很多父母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,總是告訴孩子要謙讓,不要太自私,要懂得分享,似乎這樣才是一個孩子該擁有的優(yōu)良品德。
可是被迫的無私、分享,對于孩子而言不是一個雙贏選擇,而是一個零和劇本,而這個劇本,通常是以犧牲自我需求而結尾。
只會讓孩子的自我邊界被侵犯,從而不會維護自身利益。
那父母要怎么做,才能在“自私”與否的問題上,更好的引導孩子?
02
對外“自私”:
我必須有捍衛(wèi)自己界限的能力
這里的自私,其實指的是界限:我必須有捍衛(wèi)自己界限的能力。
只有真正被尊重過界限的人,才有力量捍衛(wèi)自己的界限。
一個總被父母侵犯界限的孩子,他的邊界意識已經(jīng)嚴重被破壞,以后有人侵犯他,他也習以為常。
一個4歲的小女孩非常喜歡公共游樂區(qū)的一只玩具熊,另一個2歲的小女孩也很喜歡,她們就爭起來。
4歲女孩的媽媽立刻說,妹妹喜歡,你不能搶,你必須要分享,你跟妹妹道歉!
不久后,即使這個2歲的孩子被她的媽媽轉(zhuǎn)移了注意力,這場要求道歉的道德批判會還沒結束。
4歲的孩子非常委屈,大哭不止,同時懷里緊緊抱著那個玩具熊,再不想玩兒其他的玩具了。
一個不被尊重物權的孩子,一個沒有屬于過“我”的東西的孩子,你讓她如何分享呢?
她懷里沒有東西是她的了,她還需要分享什么呢?
這個場景可能也反映了我們的焦慮,不能讓別人說我教子無方,所以我必須要道德正確。
但當一個孩子說:這是我的。父母需要先學會尊重他,不論在家里還是在外面。
即使這是個公共玩具,也應該按照先到先得原則,我玩兒好了再給你。
尊重孩子的“自私”,尊重他自由使用自己物品的權利。
除了物權的界限,還有情感的界限:孩子悲傷不已,你喝令他不許哭,感覺的界限:我覺得你冷,你就冷,學習的界限:我不監(jiān)督你,你永遠不會學……
可以說,父母在哪些方面入侵,孩子那些方面的能力就會出現(xiàn)退化。
就像一個嚴苛的老板,總在你工作時找茬,你的工作必然會做的一塌糊涂。
一個孩子只有先被父母尊重,才能到了社會為自己的利益有禮有節(jié)地去爭取。
03
對內(nèi)“不自私”:
我愛你,也請你愛我
在這個語境里,“自私”是個不恰當?shù)谋磉_。
它所強調(diào)的更像是同理心:我愛你,也請你愛我。
而同理心形成的基礎是在嬰兒期——媽媽看見了我,回應了我。于是, 我知道了“愛”的模樣。
但當嬰兒發(fā)出呼聲,卻常得不到回應,他必然迷失在心靈的荒蕪中。
溫尼科特將這樣的嬰兒形容為“沖擊反應的回收站”,他的一切反應只是保護虛弱的自我避免受外界過度的沖擊。他無法看見別人,也無法看見真實的自我。
只有來自父母持續(xù)的“看見”與愛,一個孩子才能逐步建立起看見別人的能力。
但在這個過程中,孩子必然先是“自私”的,他一無所有,只能索取。父母只需要做一個成熟結實的容器,允許他,供給他,等他慢慢成長。
前段時間,犯罪心理學專家李玫瑾教授十年前的一段成長期心理教育視頻在網(wǎng)上廣為流傳。
其中她提到一個如何培養(yǎng)孩子不自私的例子,5歲的女兒去爺爺家,她給女兒剝了一個桔子,但這第一個桔子她讓孩子必須一瓣瓣給爺爺、奶奶、姑姑們送去,不能自己吃。
這個做法無可厚非,但如果有人因此斷定,不自私是可以靠“教”出來的,靠講道理講出來的,那就大錯特錯了。如果真是這樣,這個世界早該沒有犯罪了。
所有美好的品德,都是在愛的關系中自然養(yǎng)成的。
任何親密關系,只有在令雙方都舒服的愛的滋養(yǎng)下,才能最終達成一種狀態(tài):我愿意為你成為更好的人。
孩子只有先在愛中不斷吸收營養(yǎng),之后才能發(fā)自內(nèi)心地去愛別人。
04
愛的寬度與質(zhì)量
決定內(nèi)在力量的大小
瑞士著名兒童心理學家讓·皮亞杰將兒童道德認知發(fā)展劃分為四個階段:
前道德階段(0-3歲):自我中心,行為易沖動,不顧規(guī)則。
他律道德階段(3-7歲):以尊重順從權威者及規(guī)則本身為義務,但并不理解規(guī)則,不能把自己置于別人的地位看問題。
自律道德階段(7-12歲):理解規(guī)則的意義,能與他人平等協(xié)商創(chuàng)造規(guī)則,能把自己置于別人的位置,判斷不再絕對化。
公正階段(12歲以后):道德觀念開始傾向于公正,發(fā)展出關心與同情的真正的道德觀念。
你無法逼迫一個孩子去理解他心智發(fā)育未到的領域。
當成年人評判一個幼童的行為是否自私時,他們需要明白,這只是孩子內(nèi)心真實的表達,無關道德批判,道德的形成與軀體的成長是一樣的,并非一蹴而就,而是有必經(jīng)的發(fā)展階段。
一個孩子從生命的開始,他最核心的任務就是構建自我。從靈魂的混沌狀態(tài)到完整的“我”,是從0到1。
只有內(nèi)在的“我”足夠有力量之后,他才可以走出自我中心,發(fā)展出清晰的邊界感,與世界建立真實的關系。
內(nèi)在的力量如何建立?
尹建莉在她的書《自由的孩子最自覺》提到一個例子:
一個3歲半男孩的媽媽寫信給尹建莉,列舉了孩子缺少愛心的例子,比如母子倆撞在一起,孩子沒有安慰媽媽,或者家里吃魚,孩子說自己要吃好的,爸爸吃不好的。
這位媽媽感覺“心特別涼”。
但尹老師一針見血地指出:
如果對孩子的愛是有條件的,是要求回報的,斤斤計較的,那么這種愛就不純粹,是交換型的。
有條件,其本質(zhì)就是自私的——那么你教給孩子的正是自私。
愛的寬度與質(zhì)量決定內(nèi)在力量的大小。
父母應該做的,不是像個質(zhì)檢人員一樣緊緊盯著孩子的瑕疵,而是蹲下身來,等他們慢慢長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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